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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两学一做”支部风采展示活动的通知

作者:党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7-09-11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两学一做”支部风采展示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切实发挥基层党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主体作用,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在全校党支部中开展“两学一做”支部风采展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支部风采展示活动,不断挖掘和推广基层党支部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等的先锋模范、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使基层党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对象

  全校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

  三、活动时间

  2017年9月至12月。

  四、活动内容

  “支部风采”展示活动,包括支部工作案例、微党课、典型支部展示和知识问答等内容。

  (一)支部工作案例

  工作案例汇集师生党支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措施,以及“两微一端”、“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其他工作的创新工作方法、典型事例、特色主题活动等。工作案例需包含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 2000 字以内。

  (二)微党课

  鼓励师生党支部积极联系实际讲党课,利用微视频、动漫等多种体裁形式,创新党课宣讲模式。党课选题紧扣师生学习生活实践,围绕“两学一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等主题,要求内容完整,主题突出,结构合理,表达流畅,富有时代气息,符合党性要求。微党课中主讲人授课和视频配音须讲普通话,重点内容配字幕。推荐使用 MP4 格式,视频时长小于 10 分钟。为便于向教育部推荐,要求片头15秒要对学校进行掠影式介绍。

  (三)典型支部展示

  根据师生党支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优秀经验和实际成效,推选出能够叫得响、立得住的党支部,形成典型材料(短视频、图文等形式均可),并依托网络等平台进行公开展示。

  (四)知识问答

  师生党支部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系统、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通过参与知识问答,检验学习效果,真正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

  五、活动组织

  (一)支部工作案例、微党课、典型支部展示

  1.组织申报(2017年9月至10月10日):各党委(党总支)要积极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动员,组织本单位所属党支部,结合自身开展“两学一做”工作实际,及时进行总结凝练,在此基础上形成成果,并按类别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2.评选推荐(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各党委(党总支)要对所属党支部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在此基础上按类别择优向校党委推荐1-2件,推荐材料请于2017年10月2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校党委也将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评选,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3.公开展示(2017年11月-12月):学校将依托校园网、微信平台等,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成果进行公开展示。各单位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展示本单位优秀成果。

  (二)知识问答

  各党委(党总支)要组织党员以个人名义积极报名参加。报名参加者请于2017年10 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中国大学生在线(网址:http://v.univs.cn)即可参与。每支部要至少按党员数量的10%组织参加。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活动确定的时间节点,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营造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氛围,切实提升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水平和质量。

  (二)严把内容质量。支部工作案例、微党课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要求做到思想观点正确、内容积极健康。各党委(党总支)要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内容质量进行政治把关、认真推敲、仔细琢磨、精益求精,体现高水准高质量。

  (三)精心制作展播视频。各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所属党支部,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这一主题,遴选支部书记讲党课,精心组织拍摄视频。展播视频必须符合网络传播规律,充分运用案例教学、互动、PPT 和图片动漫等多种展示形式,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四)突出教学科研一线党支部。各党委(党总支)要注意从教学科研一线中挖掘和展示一批立足基层,自觉励志勤学、刻苦磨炼的优秀党支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