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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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1-14     浏览次数:

     

各本科生学生班、班主任: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之间的本科生国际交流,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继续实施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对优秀本科生赴国外一流院校(科研机构、实验室、企业)留学(形式包括课程学习、毕业设计、实习)进行资助,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二、立项条件

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对项目立项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联系留学单位为国外合作院校(含科研机构、实验室、企业等),且为国际综合排名或学科排名相对靠前的一流知名院校。

2.学校或学院要同国外院校联系签订具体的本科生交流协议,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 交流形式;(2) 交流期限;(3) 交流人数及身份;(4) 学费支付或者免除方式。

3.项目学费明确,具体由国外院校免除学生留学学费,由第三方负担(须说明经费来源)或由学生自行负担,但学院要对优秀贫困学生留学有补助机制。

4.项目须在学生本科阶段(五年及五年以上长学制专业认定为五年级以内)全部完成。留学院校、专业以及留学期限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材料执行,不得变更。

三、相关要求

1.学院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进行学生遴选,确保能按期选拔出符合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留学条件(见附件1)的学生予以选派推荐。

2.第一批主要选拔当年派出的人员,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第二批主要选拔次年派出的人员,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9年6月30日;学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学院在学生派出期间设有专人负责学生紧急联络事宜,外派学生须分阶段与专项负责人进行联系,汇报相关学习情况,并在项目完成后提交总结。

请有意向申报的优秀本科生及时填报《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新申请)执行申报表》(附件2)及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附合作协议于2017年11月28日前报送学院办公室。学院初步审核后报学校审核,最终由留学基金委审批,相关获批结果预计在2018年2月公布。

联系人:邵贵文

联系电话:029-87092226

附件:

1.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2.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新申请)执行申报表

3.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书

理学院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