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系:
近期,学校印发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为切实贯彻执行文件精神,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深入了解文件规定,掌握主旨内容,把握精神实质,积极落实相关要求,推进以本为本,做到四个回归,服务于学校一流本科教育体系建设。
附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
理学院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