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0〕12号)精神及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现将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高锦明
副组长:欧文军 张社奇
成 员:高锦明 欧文军 张社奇 郭满才 程晓盈
学科点成立由5-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制定学科点复试办法,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原则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三、复试安排
1、笔试:《专业综合》(考核考生专业基础理论和技能知识,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
时间:2012年3月29日下午14:00—16:00
地点:理学院二楼会议室
2、 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实践(实验)能力、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及外语听说能力(分值100分)。
时间:2012年3月29日下午2:30
地点:理学院二楼会议室
3、导师评价
考核考生对报考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报考学科专业前沿进展掌握情况以及在报考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及外语听说能力(分值100分)。
四、其它
考生录取时,依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1、复试中笔试、面试及导师评价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2、录取结果揭晓后,报研究生院复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录取。
五、体检体检时间:3月28-29日在南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将结果送研究生办公室。
理学院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