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学校决定本学期在10—14周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教学任务单位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二、听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二年级学生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上课时间和地点,三、四年级学生可随一、二年级学生选择听课。
三、教学内容
开设专题讲座,讲座包括国内形势与政策(2学时)、国际形势与政策(2学时)两部分。
四、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
五、教学要求
“形势与政策”教育属正常教学活动,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任课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组织教学,确保教学工作圆满完成。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2012年上半年形势与政策课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