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研究生对本科生公共基础课教学的辅助作用,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制订我院助教岗位聘任条件和要求,如下:
1. 2010级非在职理工类硕士研究生;
2.具有诚实守信等良好的个人品德修养;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无违纪行为或受处分纪录;
4.具有良好的学风,尊师爱校,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
5.学有余力,学业成绩良好,无不及格或重修课程,具有相应课程扎实的专业基础,非英语专业通过CET-6(新计分方法成绩≥426分)或小语种四级成绩合格者优先;
6.本人提出申请且导师同意;
7. 本人提出申请且主讲教师签字同意;
8.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担任过助教工作与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9. 申报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符合条件申请助教的研究生请于3月6日-8日将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见附件)、研究生成绩单、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中国银行卡账号(填写在申请表上角)报理学院教学办公室。对于上岗后的助教,将依照“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选聘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考核,届时将由主讲教师签字,工作评价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按月进行考核。
理学院
2012年3月5日
|
申请表 |
理学院助教岗位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