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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理学院开展2015—2016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暨第十五届“优良学风示范班”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9-12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暨第十五届优良学风示范班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班集体的班风、学风建设,现对2015—2016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进行验收并开展第十五届优良学风示范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及评选工作以树优良学风,创优秀班级为主旨,体现重参与、重过程、重效果的主导思想,以宣传促建设,以建设促学习,在全校学生中营造出比学赶帮,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浓厚学习氛围。

二、验收、评选范围

优良学风示范班的验收、评选范围为我2013级、2014级、201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班。

三、工作进程

1. 912—919日,班级自评。学院2013级、2014级、2015各班主任要指导学生班按照优良学风班示范班评估标准(附件1),收集整理材料(文字、图片等),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并形成班级自评总结材料。自评总结材料的内容应包括:自评总述、各项指标的得分情况、班级学生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与外语四六级证书的登记表以及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的原始记录等

2. 920—926日,学院评估。各学院通过召开多媒体汇报会、座谈会等形式,总结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按照优良学风示范班评估标准,计算每个班级的具体得分,填写各学生班级评估得分汇总表(附件2),结合各学生班的自评材料,评选出2学院级优良学风示范班,在学院级优良学风示范班中择优推荐成绩特别突出的1学生班级参加校级优良学风示范班的评选

3. 927—929日,学校评选。学校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班级进行集中验收评比,从中评选出校级优良学风示范班。

四、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得优良学风示范班荣誉称号的学生班级进行表彰奖励,发放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奖励标准为每学生班1000元。

五、工作要求

1.学生班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开展优良学风示范班的验收和评选工作。

2.对于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中成绩不达标的班级,班主任要帮助学生班查找原因,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鼓励学生树立信心,迎头赶上。

3.请各学生班919日前将优良学风示范班自评总结材料报送学院学工办E32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nlxyxgb@126.com

理学院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