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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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 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2-18     浏览次数:

     

各中心、系、所、点: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理学院2019年师德师风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及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机构

1.学院成立考核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聂海 张社奇

副组长:韩春霞 吴养会 解迎革

成员:解小莉 党亚爱 周建军 任文艺 贾根良 宋世德 穆婉红 朱志勇 郑立飞 杜光源 杨 斌 王 晨 李有为

工作职责:制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师德师风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及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2.基层组织成立考核组,成员如下:

组长:党支部书记、基层组织负责人

成员:党支部委员、行政负责人、学院教代会代表2-3名(小组人数应为奇数)

工作职责:负责基层组织师德师风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及校级先进个人推荐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师德师风考核

1.考核范围

学院全体专任教师(包括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

2.考核内容与结果

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为依据,从政治素质、品行修养、业务素质和仁爱之心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应知应会测试情况、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活动情况、日常政治理论学习考勤情况等均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政治理论学习应知应会测试1次不参加者不能评定为优秀,2次不参加者直接评定为合格。参加“师德师风演讲比赛”、承担“课程思政”项目等活动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为优秀。

“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良好”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参评人数的60%,“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人数不低于参评人数的20%。

3.工作程序

基层组织考核组12月23日前完成考核推荐工作,学院考核工作组审议确定考核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

1.考核范围

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6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由学院填写《2019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援藏、援疆、援青及扶贫等校外挂职、借调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学院统一填写汇总表备注说明。

(3)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由学院填写《2019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其中,新入职实际工作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但不确定等次,其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2.考核内容与考核依据

年度考核以平时表现为基础,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

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公益服务等相关工作数量和质量情况。

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3.考核等次与参照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人数)的15%。各等次标准参照如下:

(1)优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高质量完成受聘岗位的工作任务,成效显著。

本年度出现旷工、受到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的或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工作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试行)》(校党发[2016]79号)受到问责处理的,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

(2)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教育帮助无明显改进;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

①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②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③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④全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⑤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⑥年度受到行政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⑦未经批准,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或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⑧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4工作程序

(1)个人提交材料。教职工按要求填写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2、3)。学院对个人年度考核表公示3个工作日。

(2)学院审议公示。学院考核工作组审议确定考核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并公示5个工作日。

(三)校级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

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人员。

2.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

3.工作程序

与教职工考核同步进行,各基层推荐的校级先进个人候选人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述职评议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学院将根据情况,报学校严肃处理。

2.请各基层组织于12月23日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报送学院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tangxnd@nwafu.edu.cn:

(1)附件1-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纸质签名版+电子版)、附件6《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2019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2)校级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名单(须排序,纸质版)



理学院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