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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公开招考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3-21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复试组织管理,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确保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四)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复试标准不降低,保质保量完成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小组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 长:聂  海 张社奇

成 员:解迎革 吴养会 韩春霞 解小莉 吕英超 朱婷

2.复试工作小组

各学科分别设立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和成员具体由各学科组安排。

3.监督工作小组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组, 负责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组 长:聂海

成 员: 解迎革 吴养会 王 晨 朱志勇 廖仁梅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校。我校在校考生与其他考生一样,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复试现场。

(二)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和体检。

1.笔试形式、内容与要求。

(1)笔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笔试试题命制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科目命制,试题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在线笔试平台为我校“课程伴侣APP”,笔试在线考场和监考平台为“钉钉”,备用在线考场和监考平台为“腾讯会议”。

(2)考生按“双机位模式”进行笔试。第一机位为可登陆我校“课程伴侣”,并带拍照、麦克风、音箱等功能的手机或计算机,用于考生登录我校“课程伴侣”,查看笔试试题和上传试题答卷。第二机位为可上网,并带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功能的手机或计算机,用于采集考生笔试场所环境(考生侧后方)。要求摄像头从考生右侧后方成45°,拍摄考生侧面和第一机位,保证考生考试场景能清晰地被监考老师看到。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亲笔手写作答,考试结束后,将答卷以照片格式上传至招生学院(所)指定的笔试系统,上传的照片格式答卷分辨率以肉眼正常清晰可辨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或未按规定的方式和格式提交答卷的,以及照片文字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答卷,由此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4)笔试考试时间为40分钟,满分为100分。

(5)考虑到网络环境的复杂性,学院(所)各学科专业(领域)应至少备用试题一套,在核实考生因断电断网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答卷时启用重考。试题结构和难度应与原试题相当。

(6)笔试试题管理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实施细则》(校研发〔2020〕110号)执行。

2.面试的形式、内容与要求。

(1)面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方式。网络平台以“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为主,首选备用平台为“钉钉”,其次为“腾讯会议”;“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抽取面试试题”。

①按“三机位模式”进行考生面试。

第一机位:由面试小组秘书负责,主要用于协调考生与面试专家的候考准备,安排考生进入面试考场时间,控制面试的开始和结束。第一机位须为带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配置的计算机。

第二机位: 位于面试专家正前方,主要用于面试专家与考生的音、视频通讯,采集面试专家音、视频。第二机位须为带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配置的计算机,与第一机位同平台进行。

第三机位:主要用于采集面试场所环境的整体情况。该机位只录制现场音视频,设备为可录制音视频的摄像机等设备。

② 面试专家与工作人员应在指定的面试场所集中完成考生面试工作。面试小组专家与工作人员应符合返岗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③ 考生按“双机位模式”进行面试。

第一机位:用于采集考生与面试专家的音视频通讯及考生面试场所环境的正前方。要求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从正面拍摄。考生应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面试专家可见画面中。第一机位须为带摄像头、麦克风的手机或计算机。

第二机位:用于采集考生面试场所环境的侧后方。要求摄像头从考生右侧后方成45°,拍摄考生侧面和第一机位。第二机位须为带摄像头的手机或计算机。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和心理素质等。学院(所)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个人简介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面试试题管理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实施细则》(校研发〔2020〕110号)执行。

(3)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个面试小组专家成员为5-13人,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心理测试在我校心理测评系统上进行,考生须在面试前按照我院要求在网上远程完成测试。

4.体检在考生所在地进行,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胸部拍片等项目。拟录取考生自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天内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体检表寄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四、复试时间、网络平台


专业

复试类别

复试时间

网络平台

所有专业

资格审查

3月24日-25日

1.在线笔试平台为我校“课程伴侣”,笔试在线监考和监考平台为“钉钉”,备用在线考场和监考平台为“腾讯会议”。

2.面试网络平台以“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为主,首选备用平台为“钉钉”,其次为“腾讯会议”;“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

3.心理测试在我校心理测评系统上进行,考生须在面试前按照学院要求在网上远程完成测试。

所有专业

考生面试软件使用培训

3月25日下午

所有专业

模拟演练

3月26日下午

所有专业

心理测试

3月29日上午9:30-10:10

所有专业

笔试

3月29日上午10:30-11:10

所有专业

面试

3月29日下午15:00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要求

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考生,资格审查必须合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1.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认证在线报告;

(4)思想政治考核表(原单位出据,用附件1模板)

(5)考生自述(包括业务和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研究计划);

(6)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扫描件;

(7)全国英语四、六级证书;

(8)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1年研究生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

以上8项材料的纸质版(其中4、6、8须为原件)和体检表于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寄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如要邮寄请用EMS。邮寄地址:陕西省杨凌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E334A;收件人:吕老师;电话:029-87092454)

2.资格审查要求: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将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和手签字《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的扫描件电子版,按照要求上传至“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

以上所有材料均以图片或者PDF上传至学院远程复试系统,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3.参加复试的考生,学院依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后的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6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1.0+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40%。

(三)学院(所)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公示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六、拟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学科点在复试结束后根据计算公式仔细核对并计算每位参加复试考生的各项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对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处,研究生院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七、录取资格要求

1、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应届考生和调剂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

2、体检由考生自行安排。

3、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在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取消其资格。

八、其他要求

1.考生须保证“双机位”设备网络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复试场所室内明亮、安静、不逆光。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场所,禁止他人出入,确保复试场所安静,无人为干扰。考生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戴耳机与耳饰。

2.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前安装好指定的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并完成软件和设备测试。复试前应确保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复试时应关闭移动设备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复试的应用程序。如在复试过程中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断网,考生须立即电话联系学院,说明情况,服从学院安排。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严禁录音、录像和录屏,严禁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考生须签订《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九、本工作方案由理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