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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1-12     浏览次数:

     

学生

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贷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研究生;

2.诚实守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资金不足以支付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4.本学年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申请额度 

全日制本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25000,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材料提交

申请学生向学院提交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概述家庭经济状况、申请理由、贷款使用计划等,学生本人手写签字捺手印。各班级审核汇总后,将学生贷款申请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附件1)纸质版于1121日前报送年级辅导员处,请各班统一以【班级-附件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命名汇总文件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54966685@qq.com

(四)签订合同

学校将组织召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仪式暨诚信主题教育活动,现场办理助学贷款业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工作要求

年级要及时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坚持靶向资助、精准滴灌,提高助学贷款资助的精细度、准确度,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精准落地。

年级要严格学生贷款资格审查程序,避免非全日制学生办理助学贷款以及学生重复办理助学贷款,对弄虚作假、骗取贷款的学生,学校将按相关文件予以严肃处理。

年级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诚实守信,按时还款。同时,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引导学生勤俭节约、理性消费,推动形成崇俭拒奢的校园风气和氛围。                                              

 

 

                     理学院           

                     202411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