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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1-10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于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0元。2021级奖励名额4名,2022级奖励名额4名,2023级奖励名额6名;以上按照各年级各专业奖励名额2名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奖励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6000元。总奖励名额17个,保证各学生班每班奖励资助名额1名,其余3个名额2021、2022、2023级每年级各分配1个流动名额。

3.校长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2021级奖励名额1名,2022级奖励名额1名,2023级奖励名额2名。

4.专业奖学金评选人数根据成绩排名确定。

以上4类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 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4项非社会类学金申请者均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奖学金具体要求如下:

国家奖学金

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班级前10%(含10%),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班级前30%(含3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国家励志奖学金

经学校认定的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30%,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50%。

校长奖学金

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15%,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30%;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专业奖学金

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

5.社会类奖助学金

1)曹德旺励志助学金(2021年协议):评定对象为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名额17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2)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评定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经学校认定的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30%,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50%,名额1人,资助金额每人每年1万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3)小米奖学金:评定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30%,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50%,同等条件下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名额1人,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4)小米助学金:评定对象为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优先,名额1人,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5)筑梦奖学金:评定对象为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业成绩和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50%;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社会奖助学金考核

根据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请各年级对2023-2024学年连续性资助的社会类奖助学金获奖学生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

1.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各年级需对2023—2024学年评定的2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爱心社应将1名受助学生的社团日常表现情况及考核意见及时反馈学院,学院参考爱心社意见对受助学生进行考核。各项连续资助的社会类奖助学金具体考核名单见附表。

2.春雨奖学金。各年级需对2023—2024学年评定的1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学院参考受助学生日常表现情况对受助学生进行考核。各项连续资助的社会类奖助学金具体考核名单见附表。

四、评选说明

1.国家奖学金通过线下申报与线下评定的方式进行。.

2.其他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行线上申报与线下评定相结合方式进行。申请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

五、评选流程

1.本人申请:

1)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附件1: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学业成绩单》(纸质版一份),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一份,照片电子版即可)。

2)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系统中导出《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1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学业成绩单》(纸质版一份),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一份,照片电子版即可)。

(3)专业奖学金实行线下申报与评审,根据学院评选办法组织学生申请评选,并填写《附件12:专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4)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

一篇关于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学习心得。学习心得应着重突出心得、感悟,而非单纯讲述科学家事迹,字数不少于2500字,同时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学生所提交的心得文章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25%(手写板和电子版一式一份);

申请助学金学生填写《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一式一份);

《学业成绩单》纸质版。

(5)曹德旺励志助学金、小米奖学金、小米助学金

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需按照附件模板提交《奖助学金申请书》(手写一式一份);

《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学业成绩单》纸质版。

(6)筑梦奖学金

提交《筑梦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提交《筑梦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2.班级评议:

成立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由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确定对应名额推荐学生。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学生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同学的4/5,且参加评议1/2以上的学生表示同意方被推荐,最终结果由班级评议小组商定向学院推荐,并提交纸质申请表。

3.学院评审:

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六、材料上报

各类奖助学金上交材料时间安排如下,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1.1112日下午15:00前由本人上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三项奖学金的申请材料,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上报给年级辅导员。

2.1114日下午18: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报所在班级曹德旺励志助学金、小米奖学金、小米助学金筑梦奖学金推荐人选,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年级辅导员处。

3.专业奖学金材料各班和个人无需上报。

七、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成绩要求,学业成绩或素质能力测评成绩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2.其他奖助学金评选。转专业本科学生在转入学院参评各类奖学金。

3.专业奖学金评选。按照2023-2024学年专业班级评定。

4.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我校在籍本科生,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在我校交流学习的外校本科生不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

5.评定办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均指2024-2025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6.对未交清学杂费的欠费学生,财务报账系统一律无法做账,请获奖学生提前缴清学杂费,以免出现奖助学金发放不畅现象。

八、相关要求

1.各学生班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奖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各项奖学金所提交学生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须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准备,申请表双面打印、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动。请各学生班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材料,严禁使用订书钉。

3.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对2023-2024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4.为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院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8709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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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