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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宁基金会中国西北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资助原则

作者: 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4-09-24     浏览次数:

     

 

1.重点资助成绩优秀、家庭贫困、学习认真刻苦,具有自立精神的在校学生。
2.接受资助对象应承担以下承诺:
1)    完成学业,学习成绩达到优良。
2)    关心自身成长、关心社会大众、诚实、正直、并乐于助人。
3)    本人具有能力时一定努力帮助更需要帮助的人。
3.运作方式:依靠各学院辅导员老师推荐,填写学生及家庭状况表,了解资助对象的具体情况,由代理人选定资助对象,并把选定对象情况送资助方认可。(毅宁基金会保留最后审核权)
4.接受资助学生需写 毅宁基金会“毅宁”奖学金协议书,及由学生亲自书写自传一份。自传内容包括姓名、年龄、家庭成员及状况、上学经过 (可逐年或分段说明) 、个人的志向意愿和计划、以及成长过程中发生的重要事件。
5.成绩审核标准视学生来自的地区及主修专业不同而定。所有课程于接受毅宁奖学金后应变得更好。
6.申请学生需缴交成绩单一份及推荐人推荐信一封。
7.毅宁基金会于每年十二月派出毅宁义工,亲自将奖学金发放至获奖学生手中。
                     毅宁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