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暂行办法》(办研发〔2014〕428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我院特制订以下有关细则和要求: 一、组织机构 1、我院成立由院长及主管副院长及各个学科点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学生的资格审查、初选审核等相关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高锦明 成员:张社奇 王国栋 马希汉 郭满才 王俊儒 2、成立学科负责人、学科专家组成的复审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复核工作。 组长:高锦明 成员:张社奇 王国栋 王进义 周 乐 王俊儒 裴志超 段金友 裴玉新 孙世国 刘淑明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的人员还须符合招生年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规定及具体要求。 3、英语水平达到一定要求,原则上提供至少CET-4以上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如果专业知识扎实出色且无英语考试成绩证明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测试合格并确定为拟录取者,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掌握非英语语种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等级的能够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 4、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校研发〔2005〕336号)中的具体要求。 三、学术背景的基本要求 (一)报名 申请人于2014年12月9日至2015年1月20日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统一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费90元。 (二)申请人必须于2015年1月20日前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应届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修课程及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 6、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包含TOEFL、GRE、IELTS、CET-4、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等外语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 9、我校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10、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 (三)审核 1、资格审查 学院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逐项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初选审查环节。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者,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初选审查 学院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审查。综合初选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向,提出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 3、复核审查 复审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复核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公布。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面试。由学院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复核审查。复核审查采取面试及实验操作等形式。 复核审查成绩由三部分组成:英语测试、专业综合考核、面试。复核审查总成绩排名是确定拟录取的依据。学院复核审查总成绩的排序方式(按学科点排序),复核审查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核审查总成绩计算公式:英语成绩(满分100)×30%+专业综合考核(满分100)×30%+面试成绩(满分100)×40%。 其中: ⑴、英语测试 成立英语测试考核组,以面试形式对申请者的英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 ⑵、专业综合考核 复审工作小组以面试形式对申请者专业知识进行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各学科考试科目为,生物物理学专业:基础物理、生物物理;化学生物学专业:有机化学、高等生物化学。 ⑶、科研能力及潜力综合面试 复审工作小组和导师采取面试形式审核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申请者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潜力和外语水平等。 四、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和提交电子版材料:2014年12月9日至2015年1月20日; 2、学院初审名单:2015年3月15日前完成; 3、学院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2015年4月24前完成; 4、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2015年5月。 5、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名单和各种材料进行复审,审查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其他 各学科专业原则上只招收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数的5%。凡在职考生或现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报考我校,必须出具定向或委托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 六、工作监督 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监督小组负责博士生招生工作环节的监督工作,包括制定监督管理规范、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之风、对违反规范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等,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组长:王吉成 成员:程晓盈 赵晓农 郭满才 刘淑明 陶虎 王晨 张丽萍 学院监督电话:029-87092082 邮箱:slxwjc@nwsuaf.edu.cn 学校监督电话:029-87082862,邮箱:jjw@nwsuaf.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