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党发〔2015〕17号
关于印发《理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通知
各系、室、教工党支部: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院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现将《理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理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理论学习制度
(2015年9月16日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
为切实加强我院教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我院教职工的凝集力和战斗力,为学校和学院发展提供思想保障,使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教职工政治理论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凝神聚气,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为开创学校和学院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第二条 组织形式。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由院党委领导,院综合办公室制定每学期学习计划,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各党支部。各党支部要根据学习计划、围绕学习主题,联系学院和支部实际组织学习。
第三条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一次(暑假、寒假除外),学习资料由学院综合办公室指定,各支部在学院网上下载。
第四条学习形式。主要由各党支部组织开展,根据需要也可由院党委组织全院性的集体学习。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可以采取精读文件、主题发言、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等方式进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也可以安排和其他议事日程一并进行,但必须确保学习成效,力戒形式主义。
第五条学习要求。1.各支部要组织专人做好学习记录,详细记录学习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和出缺席人员等;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2.学院党委要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及时发现学习典型,总结学习经验。3.各支部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发挥表率作用。4.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努力提高学习成效。5.各党支部要建立和管理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档案,要把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教职工评选“师德标兵”、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