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党〔2017〕5号
各中心、系:
为了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落实校院两级管理改革要求,建立学院学术决策机构,充分发挥教授在学院改革、建设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学院咨询、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院教授委员会规程(试行)》(校科发〔2015〕343号)有关规定,经2017年3月9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组建学院教授委员会,现就做好教授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授委员会委员名额及产生
教授委员会是学院最高学术决策机构,要严格遵照程序,广泛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全院教师的权利,依法民主选举产生。
1.教授委员会由13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1人。
2.在提名推荐教授委员会委员时,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把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较深的学术造诣、关心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有较高学术管理热情和能力的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推选上来。
3.委员组成应当充分体现学院学科、专业的代表性和公平性。原则上担任学院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得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
4.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全院教师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实行等额选举。
5.按照有关规定,换届选举工作由学院党委负责人组织实施。
二、选举程序及进度安排
1.提名推荐委员候选人(3月10日-3月12日)。由数学学科、物理学科、气象学科组织学科内全体教师开展民主推荐,将推荐的委员候选人名单(各学科委员候选人名额见附表1)于3月12日前报学院党政综合办。
2.确定正式候选人(3月12日-3月15日)。学院汇总各学科推荐名单后,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充分酝酿、讨论,按正式委员人数120% 的比例研究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3.召开选举大会选举委员(3月16日-3月18日)。召开全院教师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得票超过实到教师人数的半数且得票多者当选;
4.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委员选举产生后,随即召开新一届教授委员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提名,由全体当选委员民主选举产生,得票超过全体当选委员的半数视为当选。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全体当选委员民主选举产生,得票超过全体当选委员的半数视为当选);
5.提名产生教授委员会秘书。教授委员会秘书由主任委员从学院管理人员或科教人员中提名,经全体当选委员确认后产生;
6.公示并上报。选举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党政联席会议确认、公布,并上报校学术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委员会。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科负责人要组织教师在学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院教授委员会规程(试行)》(校科发〔2015〕343号 )的基础上开展民主推荐工作;
2.规范程序,按章操作。各学科负责人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教师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规范操作,确保选举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3.在选举全过程中严禁拉票,一旦发现,取消委员候选人资格。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附表1:各学科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
序号 |
学科 |
委员人数 |
委员候选人名额 |
教师人数 |
1 |
数学学科 |
7 |
9 |
55 |
2 |
物理学科 |
5 |
6 |
27 |
3 |
气象学科 |
1 |
1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