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委员会文件
理学党〔2019〕9号
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规范班主任工作考核,科学客观地评价班主任工作,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的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核工作。考核包括学生民主评议和学院评议两个环节。
二、考核内容
班主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质(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等方面)、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与团队协作意识)、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三、考核细则
班主任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总分由学生网上民主评议(55%)、学院评议含附加分(45%)构成。学生网上民主评议得分以学生工作处反馈得分为准。
学院评议和附加分具体构成如下:
(一)开展思想工作面对面(满分10分)。大一学年每学期与所带班级所有学生面对面约谈不少于班级人数的2/3,全年应与每位学生见面约谈;其它学年约谈学生每学期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3,全年不少于2/3。计分以班主任约谈手册约谈记录为准,少约谈一人次减0.5分,不计负分。
(二)参加班会和班级活动(满分5分)。计分以班级会议和活动记录为准,每参加一次计1分。
(三)学生学业指导(满分5分)。负责指导班级学生填写《大学生学业规划手册》,引导学生做好分学年学业发展计划。开展专业思想教育、选课、创新创业实践、求职择业、升学深造等方面的指导。计分以学生《大学生学业规划手册》完成程度为准,少一人减0.2分,不计负分。
(四)班风学风建设(满分5分)。负责指导班级开展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工作,每学期专题研究班风、学风建设不少于1次。计分以班委会会议记录为准,基本分2分,多一次加3分。学生考试要求班主任必须是本班责任监考,严格考风考纪。病、事假应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减0.5分,不计负分。
(五)参加班主任工作例会和培训(满分5分)。以学院签到记录为准,无故缺席例会一次减1分,事假减0.5分,无故缺席培训1学时减0.5分,事假减0.3分,不计负分。续聘班主任培训缺席4个学时以内不扣分。
(六)走访学生宿舍(满分5分)。计分以学生宿舍楼签到情况为依据,每走访一次计2分。
(七)撰写述职报告(满分5分)。班主任对照工作考核内容形成书面述职报告,重点要突出思想教育面对面、学业生涯规划指导及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等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按时递交计5分,逾期未交计0分。
(八)学生事务工作(满分5分)。协助学院推进易班网络思政教育平台建设;及时向学院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学院做好各类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协助学院做好班干部的换届和调整工作;协助学院做好学生入学(毕业)教育、家校联系和奖惩等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计分以学工办记录为准,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率在90%以上计5分,80%以上计3分,70%以上计2分,其他情况不计分。
(九)深入学生课堂、自习室(满分5分)。监督学生上课及上晚自习出勤与纪律,掌握学生实际情况,并及时向辅导员反馈。计分以辅导员的记录为依据,每完成一次计1分。(针对预科、大一、大二、大三年级)
(十)就业工作绩效(满分5分)。毕业班班主任协助学工办做好就业工作,第一学期班级就业率达到50%、40%和30%的分别计5分、4分和3分,第二学期班级就业率达到100%、95%和90%的分别计5分、4分和3分,其他情况不计分。(针对大四年级)
(十一)附加分
1.积极撰写学生工作论文,并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或在有关会议上交流,可根据不同级别每篇加1-2分;
2.班级被评为校级优秀团支部、先进班集体或优良学风示范班的加2分,被评为院级优秀团支部、先进班集体或优良学风示范班的加1分;
3.班级四级通过率达90%、80%、70%和60%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和0.5分,六级通过率达60%、50%、40%和30%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和0.5分;
4.大四第一学期班级研究生报考率达90%、80%和70%的,分别加5分、4分和2分,大四第二学期班级升学率达80%、70%、 60%和50%的,分别加5分、4分、3分和2分。
四、考核结果
班主任工作考核以最终考核得分按年级排序,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优秀名额不超过20%。学生民主评议30分以下者和总分60分以下者,考核等级为不称职;班级学生出现违纪行为并受到校级以上处分者,或毕业班学生中出现酗酒、打架、摔酒瓶等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或未完成思想工作面对面约谈和学业生涯规划指导工作任务者考核等级不能定为优秀;因出国等其他原因离岗两个月以上者不参与考核。
班主任的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岗位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津贴标准按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者每学期3000元,称职者2500 元,不称职者和不参与考核者不予发放。班主任聘期四年,对于续聘的班主任,津贴按相应标准上浮20%发放。
学校设立“优秀班主任奖”,每年从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毕业班在岗班主任中进行评选,按校级先进个人标准予以表彰奖励。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理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