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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2017〕14号——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6-30     浏览次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文件

理学〔2017〕14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系)、学生班: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定于201773—76日进行。理学院参加考试共4个学生班,涉及考试课程4门次,3日上午开始至4日下午结束。为加强期末考试的组织与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院期末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吉成  张社奇

副组长:吴养会

  员:解迎革  周亚萍      周学海


 

二、考试监考、巡考安排见附件

1. 责任监考(第一监考)全面负责监考工作。

2. 所有监考人员应严格履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监考规则》。

三、开展考前教育

学院结合本学期考试工作出现的新问题,认真领会《本科考试工作条例》(校教发〔2005177号)和《学生考试违纪与作弊处理实施细则》(校教发〔2013135号)两个文件精神,开展诚信教育,督促主考教师和监考教师切实履行主考、监考职责。

四、考试命题、试题印刷及评卷规定

1. 试题印刷:命题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考试命题实施细则》(校教发〔200680号)文件有关规定,按时递交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题。试卷模板格式可登录教务在线网站http//jiaowu.nwsuaf.edu.cn/下载。各命题教师必须对试卷印刷质量和份数进行全面检查;命题教师、审题教师、教研室主任对命题质量和保密工作负责,教学秘书对试卷格式和试卷保密工作负责;命题工作于627日前完成。

2. 主考:主考教师对其考试课程全面负责,主考要在每场考试前15分钟准时到达考场,进行主考。

3. 试卷评阅、成绩登记:要求教学中心(系)组织阅卷,规范按《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试卷评阅细则〉的通知》(校教发[2006]81)文件精神执行,做到客观公正,给分有据,宽严适度;按照《关于期末考试有关注意事项的公告》要求,考试结束后必须在714日前将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阅卷结束后进行试卷分析,完成课程考试成绩分析表,并及时将试卷整理后交教学办公室。

4. 试卷归档:试卷整理归档格式按照理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期末考试监考安排

附件二、期末考试巡考安排

 

 

20176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