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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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2020〕21号——关于印发《理学院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管理规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0-19     浏览次数:

     

各中心、系、所、点:

《理学院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管理规定》经 2020 年9 月 2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理学院   

2020年9月2日

理学院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

授课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切实提高学院本科生教学质量,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对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做如下规定。

一、学院教授、副教授必须为本科生授课,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鼓励教授、副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授课。

二、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教授、副教授每年至少独立完整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或者承担32学时课程讲授任务。“双肩挑”教师以管理工作为主,授课时数和教学工作量减免2/3。

三、教授、副教授要高度重视本科教育教学,必须接受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做好教学工作,积极投身教学研究,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学院将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教学工作量作为其岗位聘任的必要条件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对未经批准,一年内不讲授本科生课程,授课学时、教学工作量没有达到学院最低标准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扣发当年全部新增岗位津贴;对未经批准,未完成聘期任务中为本科生授课要求的,聘期考核不合格;对未经批准,连续两年不讲授本科生课程,授课学时没有达到学院最低要求的,学校不再聘任其教授、副教授职务,低聘或转岗。

五、教授、副教授因特殊情况在一年内无法为本科生授课者,须事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研究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人事处备案。

六、本规定由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理学院   

2020年9月2日